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23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赵勇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议案。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重组、租赁或受托管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的预案:
购买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遥控器项目价值271万元的原材料及在产品、OEM产品项目价值925万元的存货、培训中心项目价值628万元的在建工程。
租用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价值6853万元的房屋、仪表、动力设备、运输设备,每年固定支付 300万元租赁费用,年末按租用资产的利用率调节租赁费用总额。
同意接受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集团公司资金筹集、对外投资、知识产权、公共及法律事务等工作,管理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除对公司的股权外的所有股权资产,包括对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长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70%的股权、其他参股公司股权的管理,每年按管理受托资产所取得收益额的50%收取托管费。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三、通过关于同意赵勇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同意赵勇、于基发、黄东进、宋廉杰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预案和关于推举郎丰伟、吴江、李进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 6月28日上午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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