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华强) 著名经济法专家顾功耘教授就方正科技(600601)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一事表示,只要不改变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方正科技董事会的此项决定应当有效,并且有相关法规可作依据。
顾功耘指出,目前我国法律及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采取排除法的方式予以规定,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57条、58条以及公司章程第78条之中;候选人推荐方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足以证明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57条、58条以及公司章程第78条规定的任何情形的有效的书面文件。顾功耘认为在北大方正、裕兴等候选人推荐方未能提供相关的有效的书面证明情况下,方正科技董事会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并无不妥。
而举牌方裕兴等六股东日前则发表声明,对方正科技董事会此举的动机表示怀疑,称此举违反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是对董事会职权的滥用和对股东权益的损害;举牌方将保留采取一切合法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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