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华源昨天披露的2000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将被豁免的4558万元债务计入营业外收入,从而增加当年利润4558万元,这一做法受到了较大关注。有关人士认为,ST深华源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明显不当,由此造成年度盈亏的变化也将引发一系列相关问题。
上海大华、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几位注册会计师认为,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要求,债务重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并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ST深
华源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计入资本公积,显然与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的同行对此出具了保留意见,他们均表示认同。
ST深华源没有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公司董事会解释为,公司2001年度已是一家全新的公司,所以应通过调整2001年的期初数来进行。对此,有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公司董事会的说法有“偷换概念”的毛病。ST深华源已经实施的债务重组,只是公司重组迈出的第一步,ST深华源还是一家持续经营的公司,而不是该公司董事会所言“全新的公司”,当然也不存在要依据新的主体模拟以往年度财务指标的问题。该公司董事会本以为债务重组即可扭亏,所以放弃了卖资产实现利润的方案。如今要是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去做,扭亏的如意算盘当然要落空,于是公司董事会不免觉得有点“冤”,希望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部门认同其做法。有关人士认为,这个说法似乎太牵强了一点。如果公司选择实质性重组,利润也是实质性的,不就没有任何问题了吗?
就靠把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这一招,ST深华源才实现了2000年扭亏为盈。现在,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认这个“帐”。那么,投资者判断公司去年的盈亏,又该依据谁的说法呢?而且,认定ST深华源去年是盈还是亏,还关系到公司股票是否“PT”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证券交易所到底是认可公司编制的年报,还是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呢? (记者 初一)
所属专题:郑百文重组的幕前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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