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27日,来自台湾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的代表与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的同仁,聚首深圳五洲宾馆,以“技术产权交易”为中心议题,就“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进行了富有建设性意义的探讨。现将演讲人的部分观点节录在此,以飨读者。
创业投资的基本问题是“出”与“进”的问题,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创
投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程度。
而“以出为进”,是创业投资的最大特点。一个成功的创业投资案例,一般都是遵循着“投入—增值—退出—再投入”这样一种良性的循环。因此,以“出口”为导向,来考察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应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上市,不是创业投资退出的全部方式
能够到资本市场上去IPO,这曾经几乎是所有创业企业梦寐以求的目标和打动、激发创投家无限想象的商业计划。这种如此过重地、单纯地看重企业的IPO,究其原因之一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资本市场的狭隘理解和资本市场本身的不发达程度所致。
“上市,虽然是创业投资理想的退出方式,但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李万寿认为,“能够上市的创业企业毕竟十之一、二,况且事实证明,通过上市套现,也未必都能取得高额的利润回报。”
同样,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许小松进一步提出了“市场退出本身是一个市场体系”的观点。许认为:风险资本市场是一个由各个有机组成部分相配合的完整体系,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能正常发展。在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体系中,最薄弱之处就是最后一个环节———退出机制。而退出机制的本身也是一个体系,它应该是创业板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多种成分并存,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整体。其中柜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为创业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此外,由于创业企业大多是高风险高回报、快速成长型的企业,因此,并不是所有创业投资都适合在公开的权益资本市场上,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寻求资金的出口。
许博士的一番话,颇耐人寻味。
而台湾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代表、怡和创投集团总经理周大任在介绍台湾创投业的发展以及展望海峡两岸合作前景时指出:台湾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经济的起飞,直接得益于台湾创投业的发展。他认为,一个成熟的创投产业需要四种类型的人:出钱人、技术人、创业家、创投家。台湾正是具备了资金、技术、人才、资本市场这四个要素。而大陆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并不欠缺,唯一不足的就是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康、成熟的资本市场。虽然两岸经济合作的前景比以往明朗了许多,大陆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也已经有了,但关键是“量”要起来。
显然,仅仅依赖“千军万马过独木舟”的创业板市场来激活这个量,是远远不够的。
技术产权交易所是创投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相对于创业板市场,进入门槛更低、风险更小、机制更灵活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所)在全国许多主要地区日益活跃。针对于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兴起,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总裁赵辉以深圳高交所为例,做了这样的分析:
在理论上,中国的创业投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退出:一是通过A股市场独立上市;二是在即将设立的创业板上市;三是在香港创业板或海外创业板上市;四是与其他公司重组、捆绑在一起上市;五是出售给已经上市的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产权交易的手段退出;六是出售给其它风险投资者,包括境外的风险投资基金;七是被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回购;八是破产清算。
显然能公开上市的创业公司只占极小的比例,大量的创业资本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等其他方式退出。在美国,创业投资通过IPO方式退出的只不过10%-15%,其余大都是通过产权交易这一渠道退出,其中,通过战略投资者一期并购的占23%,通过其他创业投资的二期并购占9%,通过创业者股份回购的占38%。
事实上,由于大陆创业板市场的推延,创业投资在大陆的上市退出比较困难;在境外,由于近期纳斯达克及全球科技股均惨遭重创,令几乎所有原计划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感到前途渺茫。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陆的创业投资的风险在逐步累积,急需风险释放通道。显然,在创业板推出之前,股份转让无疑是所有创业投资最理想的退出途径。因此,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业投资产权的交易,可以为创业投资变现提供交易场所,进而保障创业投资的良性发展;可以为创业投资提供规避风险的 港湾 。
值得强调的是,创业板成功推出后,产权交易将依旧是创业投资重要的退出场所。据悉,全国计划上创业板的企业已超过3000家,而创业板推出后每年能够容纳的上市公司预计也只200家左右,这就是说,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还是需要类似于境外三板市场的技术产权市场为其提供产权流动的场所。
由于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特殊的市场定位,容易聚焦公众的目光,大量的资本及项目已云集到交易所,使得交易所已成为目前创业资本最理想的退出市场。更重要的是,随着创业企业股权、债权,创业基金,成熟的技术资产等技术产权在交易所的挂牌出让,由于丰富的投资主体的积极参与,使创业资本在退出前有一个大范围的价值发现过程,进而有效地实现创业资本的增值。
总之,在目前国内创业板尚未建立,而海外上市、回购、清算等其他退出方式又较难实现的情况下,交易所的产权交易退出机制作用日益凸现。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创业投资资本市场,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据许小松介绍,在美国,正是由于政府出面,主动介入纳斯达克市场,才使得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0年,纳斯达克的发展出现了历史的黄金时期。而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明伟的发言中也清楚地看到,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也正是在深圳市政府为实现“永不落幕的高交会”,使技术成果交易与风险投资相结合,建立高交会—高交所—创业板这一创新服务模式的政策指导下创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