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中视股份(600088)与其控股公司无锡太湖影视城的投资主体中央电视台签署了有关电视剧《大宅门》版权转让的协议,本次版权转让费为人民币2100万元整。
据悉,中视股份用自筹资金2300万元,于2000年8月开始拍摄的40集电视连续剧《大宅门》,日前已完成全部后期制作,并经中央电视台审查通过,安排于2001年4月15日播出,为了确保顺利播出,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签署了上述版权转让协议。(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