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大股东易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5日 07: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600259)大股东已由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变更为海南华顺实业公司。
据悉,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决,因与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借款纠纷案,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所欠中行海南省分行借款本金7388811.63美元及利息,以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决查封的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持有的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600万股法人股偿还,由于商业银行不能持股,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裁决,于2001年1月18日解除对上述股份查封;由海南华顺实业公司以变卖方式受让上述股份。
上述受让2600万股法人股,加上海南华顺实业公司原持有公司2136万股国家股,海南华顺实业公司现持有公司4736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9%,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原持有公司6000万股法人股,减去本次转让的2600万股,其现持有公司34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3%。(刘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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