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应对反倾销同行应"抱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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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7: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针对近日有关厦华电子在去年美国针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期间,与起诉方美国五河电子公司私下达成有关协议的传闻,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目前事态尚不明朗,但无论结果如何,中国的同行企业,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都应紧密团结,以行业、国家利益为重。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03年7月末,即美国针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立案大约两个月后
对此,刘海中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当时国内彩电企业在中国机电商会的组织下,代表整个中国彩电企业争取行业利益。四川长虹在该事件过程中,一直是抱着共同努力、团结一致、力争最好结果的态度。 刘海中认为,有关厦华的传闻无论是否属实,中国企业今后对于国外反倾销的应诉,都应认真研究,特别是如何在行业组织的领导下,争取自身利益。 有资料显示,在美方针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初裁结果中,厦华电子的税率是31.7%,但到了终裁,其税率仅为4.35%,是中国企业中最低的,而在同样参加应诉的中国企业中,康佳为11.36%,TCL为22.36%,长虹为2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