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召回15万辆奥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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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6: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安汽车(000625)今日发布公告称,因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少数奥拓电喷轿车在强烈振动情况下,油管有可能从管夹中脱出,并与线束固定卡干涉,经长时间振动可能导致油管磨损,为了保护公众的公共利益、积极贯彻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重庆长安决定于2004年9月8日起对部分电喷奥拓轿车实施召回并免费维修,本次召回的奥拓电喷轿车的生产日期为1999年9月4日至2004年3月26日,共计157480辆。
根据公司的公告,本次召回维修费用等预计为550万元,全部由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承担。 在国外,汽车召回制度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建立,并已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实施。在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则是于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被正式发布,并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 业内普遍认为,召回制度的推出有利于规范行业准入标准,促使厂家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提高中国汽车工业的竞争水平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对于优势汽车企业来说,该制度的推行还有助于推广客户之上的经营理念,打造汽车生产企业的品牌形象。而对于中国众多的中小型汽车生产厂商来说,召回制度的推行无疑会对其生存发展构成威胁,众多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实力相对较弱、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将难以承受汽车召回所引致的相关维修费用。从整体看,虽然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会对某些厂家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加速中国汽车行业的优胜劣汰,有助于优化行业布局,促进中国汽车产品质量的提高,增强整个民族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但长安汽车此次披露将召回近16万辆奥拓,数量之大颇令人关注。人们担心的是,汽车召回意味着被召回的汽车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这是否会对企业产品的品牌构成一定的损害?汽车召回对汽车生产企业而言是否意味着一场危机? 不过,从长安汽车近期在产业发展上的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对其此举似乎还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长安汽车在微型汽车领域占据国内大片江山后,2001年与福特公司签订合资设立长安福特合同,借引入世界先进汽车技术及新车型,来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及技术优势,同时确立了以微为本、以轿为主的战略,以改变过分依赖于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的微车产品的形象。2003年5月,公司收购长安福特24%股权,使公司的产品线延长,形成微型客车、微型货车、奥拓轿车、羚羊轿车、嘉年华轿车、蒙迪欧轿车多个系列。随着长安福特各规划项目的建成达产,长安福特对公司的贡献越来越突出。2004年半年报显示,该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4.36%,主要增长点就来自于长安福特。今年9月6日,公司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增发14885万股流通A股,募集资金约11亿。据称,此次增发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长安之星微型客车的替代产品CM8项目和微型客车及其模具技术改造项目上。公司还表示,今后的投资计划将是与福特在未来的几年中进行共同投资,扩大产能,将长安福特的产能提高到15万辆,以及兴建新的轿车及发动机生产设施。这些都表明,长安福特在长安汽车的发展中无疑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长安汽车这一系列举措表明,公司正在提升自身技术上大做文章,此次召回部分奥拓,对公司的影响应当是很有限的。(来源:上海证券报程立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