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彻底退出豫光金铅集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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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6: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以上市公司董事长为法人代表、由28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国众公司将持有豫光金铅集团51%股权 豫光金铅(600531)今日发布了《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济源市人民政府拟将其持有的豫光金铅集团100%的国有股权全部转让,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获河南省政府批准。
豫光金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6.9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转让将导致该部分股权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为社会法人股。 根据报告书,豫光金铅集团的国有股权将分别以51%和49%的比例被转让给济源市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料显示,国众公司是由28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代表为杨安国,而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长正是杨安国。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豫光金铅集团截至2003年9月30日的经评估净资产价值21943.29万元为定价基础,经各方协调,股权转让价格最终以评估值为基础上浮15%,即25234.78万元作为收购的转让价格。两收购人均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款。 公告称,本次收购须经国资委批准,并经证监会在无异议期未提出异议而获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