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被指控出资不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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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09: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称将保留对诉讼方追讼的权利 陕国投(000563)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健桥证券与上海蓝十字医院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理财和国债投资纠纷,公司被指控出资不实而作为第三被告分别被蓝十字医院和中海信托提起诉讼。
2003年5、6月间,蓝十字医院与健桥证券分别签订950万元及2000万元的两份委托理财协议,但委托期满后,健桥证券未按协议归还委托资金。蓝十字医院遂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并以出资不实为由申请追加公司为第三被告。2004年6月17日,上海一中院作出裁定,查封了公司正在办理过户给健桥证券的位于深圳市滨河路集华花园裙楼房产。另一起诉人中海信托曾于2003年8月13日在健桥证券上海市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购买了价值5亿元的国债,2003年8月14日,健桥漕东营业部未经中海信托授权,对该国债作了回购,并占用了此笔资金。中海信托在发现后,即要求偿还资金。健桥漕东营业部陆续归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欠1.43亿元。2004年5月,中海信托向上海市高院提起诉讼,并以出资不实为由追加公司为第三被告。 对于出资不实的指控,公司表示,公司对健桥证券的出资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虚假、抽逃出资等情形。公司在发起设立健桥证券时,投资中包含着房产出资,并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健桥证券所有股东认可,而且办理了工商登记备案,不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由于公司作为出资的房产位于深圳、上海、西安等地,公司和健桥证券一直在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其中一部分房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截止目前,还有部分房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 公司最后还表示,对于蓝十字医院和中海信托申请法院查封公司资产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利。(来源:证券时报袁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