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上“特富龙”官司 苏泊尔称未接到传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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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7:52 晶报 | ||||||||||
近日有报道称,北京一位消费者将苏泊尔(资讯 行情 论坛)公司及出售苏泊尔不粘锅的商场告上法庭。本报记者昨日就此电话采访了苏泊尔总裁助理王先生、受原告委托的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等相关人士。苏泊尔: 尚未收到传票
据报道,今年8月7日,北京关先生从某商场购得苏泊尔经杜邦公司特许制造的“苏泊尔炒不怕特富龙铁金刚30CM不粘炒锅”1只,售价196元。获知不粘锅可能含致癌物质后,关先生认为产品的使用说明及包装上均未标示“必须在250℃以下使用,超过此温度限制后不粘锅的内壁涂层分解出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残留在人体内影响消费者健康”等字样,生产商和销售商涉嫌故意隐瞒实情,遂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北京海淀区法院于8月25日受理了此案。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正式传票。”苏泊尔总裁助理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表示,此事目前还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影响。当记者问及特富龙不粘锅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时,他回答说“没有太大变化”。如果公司收到传票,是否会向投资者发布公告呢?王先生表示,到时会和证监会有关部门沟通,决定是否披露。 王先生最后强调说,苏泊尔一向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此前国家一些权威鉴定部门也介入了此事,在鉴定结果出来前企业不宜发表评论。律师:3个月左右可能有结果 “我们还没有和苏泊尔接触。”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说。 于律师认为,生产厂家明明知道国家有相关规定,但未对消费者解释;从经销商的角度来说,不能简单地认为有各种合格证就予以市场准入资格,经销商和生产商都对消费者有告知的责任,现在两家都不告知,这是一种欺诈。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原告可以要求售价1倍以上的赔偿,现原告要求生产商和销售商支付392元赔偿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于其他可能提起诉讼的消费者,于律师建议可以等此案有初步结果后再考虑起诉。记者追问多久会有结果,于律师称预计3个月左右可能就会有结果。焦点: 权威鉴定何时出来 特富龙风波刚起时,杜邦(中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亚芬曾公开表示,“260℃是我们对不粘涂层炊具用户比较建议的温度,在260℃以下使用是非常安全的;在260℃连续高温的状况下,它的使用还是安全的,所以其实260℃是我们比较保守的一个数字。” 任亚芬甚至还提到,根据美国塑料工业学会氟聚合物分会的《安全使用手册》,400多℃高温下连续烧1个小时都没有问题。但这不能完全消除消费者的疑虑。 “特富龙风波未了,关键问题在于至今国内的权威部门没有拿出结论。”一位观察人士指出,国外的烹饪方式与中国有别,完全中式的厨房里特富龙不粘锅是否真正安全,消费者需要一个确定的答案。他表示,虽然早在7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针对特富龙事件发表过声明,并开始论证特富龙对人体健康有没有危害,但“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有结果。”(晶报记者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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