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行“忌讳”资本充足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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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9:36 扬子晚报 | |||||||||
截止到日前,五家上市银行中除深发展外,均披露了半年报,在已经披露了半年报的银行中,只有招商银行公布了6月30日的资本充足率的具体数据,在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的半年报中均找不到这一财务数据。而查询这些公司的2003年半年报和年报,资本充足率均有披露。资本充足率作为投资者判断一个银行经营风险、监管层对商业银行进行资本监管的一项重要指标,为什么大多数银行未在2004年半年报中披露,难道是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有纰漏还是其它原因?记者带着疑问咨询了上市银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沈伟基教授认为,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闸口,银行资本充足率已经成为监管层对银行进行审慎监管的一个重要指标。“投资者可以依据这个指标判断出一个银行的风险程度,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作为上市公司应该在半年报中向投资者披露这个指标,因为该指标计算比较复杂,普通投资者很难从报表中算出这一指标的具体数据,从而无法对银行风险进行一个准确判断。按照国泰君安伍永刚的估算,招行、浦发、民生三家银行2003年末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4.89%、6.47%,三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将降到8%以下。何雨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