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委托汉唐证券国债投资悉数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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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09: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委托汉唐证券进行国债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收回。 公告称,近日多家媒体就四川长虹委托汉唐证券理财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报道,其中存在许多猜测及不实之处。根据有关规定,澄清如下:2003年5月,公司与汉唐证券签订了一笔委托国债投资合同,合同金额2亿元人民币,合同期限1年,2004年6月到期。2003年6月27日
公告最后强调,2004年以来,公司未与汉唐证券发生任何新的委托理财事项。(来源:证券时报李 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