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猛轰宝钢增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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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2:26 中华工商时报 | ||||||||||
摘要:认为基于股权分裂的市场化增发无异饮鸩止渴 【记者张立栋17日北京报道】 宝钢增发方案引起市场震荡,投资者也用脚投票,对宝钢增发方案投了不信任票。记者就此采访了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华生说,宝钢是素质很好的大盘蓝
有人认为宝钢的增发方案如做适当调整,对投资者妥协后仍然可以通过的观点,华生认为,在现行股权结构下,增发而不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是很难的。因为增发的悖论在于:高价增发,无人认购;相对市价较大折让增发,显然只有利于本的非流通股,是对现有流通股股东权益的摊薄和损害。 在华生看来,市场化增发,确实是境外规范市场再融资的通行做法。但在中国股市股权分裂,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有显著差异,而市场股价又往往与流通盘大小相关,市场化增发通常只有利于融资者,而会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只是由于现行上市公司投票表决方式的设置,使公众投资者处于被动无助的地位。 在回答投资者如何保护自己利益的问题时,华生认为,由于宝钢把对公众和对大股东增发联系起来,因而给了非关联的公众投资者以说话的机会,公众投资者可以否决其增发方案,转而提出要宝钢低价配股解决融资需求的方案。管理层则应该本着保护公众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中之重的宗旨,在目前的股权结构下,或者废止增发这个不合国情的舶来品,或者立即引入类别股东的表决机制。关于低价配股的比例,只要公众股东认可,则可以放宽,从而把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口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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