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石化”腐败一窝 两任董事长相继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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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 10:08 四川金融报-成都商报 | ||||||||||
今年以来,齐鲁石化公司两任董事长先后落马,两年间共有20多名干部及职工被查处。专家认为,在国企改革进行到最后攻坚阶段,此案的出现尤为发人深省。 “前腐后继”:高管层干部纷纷落马 今年1月,前任(1998年至2002年)齐鲁石化公司董事长的王延康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党
2002年以来,已先后有齐鲁石化股份公司总经理侯锡明等10名处级干部因经济犯罪受到处理,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5人在押,2人仍在调查审理阶段。 据齐鲁石化纪委介绍,王延康、张深、侯锡明等案件都由中石化纪检组监察局直接查处。中石化办案人员从2002年8月份进驻,一直到今年5月底才离开,现在仍在继续调查、取证。 齐鲁石化高层的腐败从侯锡明案可见一斑。据职工反映,侯锡明上任齐鲁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时已经56岁,本已不符合提拔条件,但因与时任董事长的王延康个人关系密切,仍被重用。结果,侯锡明上任后被查明贪污职工福利节余款、工程节余款28万元,受贿77万元,挪用公款197万余元。法院一审查明,侯锡明给一位个体老板安排工程,一次就收受5万元;同样的产品,朋友购买不仅保证优先供应,可以降价让利,而且还作为残次品处理;朋友来推销牛绒衫、厨房用不锈钢刀具,侯锡明都用公款“埋单”,既给职工发了福利,自己也捞到不少好处。可以说,大到企业工程发包、小到车辆定点维修,都成为侯锡明捞取个人私利的机会。日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 “上下溃烂”:普通职工腐败惊人 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除了社会影响极大的齐鲁石化高层腐败案外,这两年,法院还法办了齐鲁石化经济犯罪案件24起,涉案人员有处、科级干部,也有普通工人。 胜利炼油厂液化气罐区操作工李波,在3年内采用切断流量计的手段,为当地液化气站偷送液化气610吨,受贿金额达42万元;橡胶厂一名技术员利用负责安装调试、维修仪表的便利,偷出企业机器仪表,转手卖给公司内部企业第二化肥厂,自己获利3万多元;第二化肥厂的杨保利等4名技术人员和工人,一次就合伙盗窃了价值29万余元的40多吨辛醇,两车辛醇被堂而皇之地运出厂门,直到作案人员自首事情才败露;氯碱厂仪表车间需要10套调节阀,负责进货、验货的车间设备主任与计划员一起,用低价的美国货冒充日本货,非法牟利70余万元。 记者仔细翻阅案件卷宗发现,从集团销售部科长、下属企业总经济师,到部分企业的计划员、采购员、技术员,贪污受贿现象大面积存在。被查处的案件,多数是互相牵连的串案、窝案,犯罪人或是上下级关系,或是同事、同学、朋友关系。从涉及的单位和部门看,凡是重要的生产企业和关键岗位,几乎无所不及。 最后攻坚 不可成“最后腐败机会” 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有关人士分析,从全国来讲,地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经过五六年的改革,大多数已改制。像齐鲁石化这样的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改革较慢。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是其改革难度大的主要原因。部分私营企业看到“堡垒”内部已经有可乘之隙,便把“寻租之手”伸向他们。而这些国企里的部分领导者和管理人员,与地方民营企业主相比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一部分人把最后的改革阶段视为“最后的腐败机会”。 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国家审计、纪检、检察部门应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把中央直属和省属的大型国企列为腐败风险重点监管区域。(新华社)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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