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炎黄披露诉讼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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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8:23 扬子晚报 | |||||||||
ST炎黄(000805)近日收到有关法院民事判决书,认定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属无效合同;判决公司返还原告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借款390万元;判决借款人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六里支行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保证人浙江普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T炎黄对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来源: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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