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华股份前董事长被提起公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09: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物华股份(600247)前董事长张玉琦滥用职权案。张玉琦被指控代表原物华股份第一大股东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担任物华公司董事长期间,擅自将1400万股物华股份出售,导致原第一大股东丧失对物华股份的控制权,从而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2002年年底,全国供销总社发现张玉琦违规转让物华股份的股权,致使供销总社失去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玉琦于2002年11月,在担任物华股份董事长期间,未经总社同意,擅自将总社持有的1400万物华股份出售,造成损失364万余元,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故公诉至法院。 物华股份相关公告显示,2002年11月26日,物华股份当时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与深圳市晋鑫源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签计了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以协议方式受让前者所持占公司总股本12.73%的法人股1400万股,转让金额为4200万元。此次转让完成后,当时物华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取代中国再生资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后物华股份前几大股东股权虽有数次变动,但到2003年底中技实业进一步增持物华股分至28.77%,并完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此前张玉琦于2003年6月份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已被正式免去董事长职务。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院将于近期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