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电被判连带偿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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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8:28 扬子晚报 | |||||||||
ST东北电(000585)近日收到沈阳市中院7月9日做出的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偿还沈缆公司所欠中行沈阳市分行的借款本金11030147.13元,免除其余所欠的借款本金8969852.87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偿还沈缆公司所欠中行沈阳市分行借款利、罚息;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可向沈缆公司追偿。ST东北电称,此判决执行后,将对公司造成现实损失,同时给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期利润带来负面影响。来源:上海证券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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