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拟以股抵债 创新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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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金融创新解决大股东占款迈出第一步 用金融创新方式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款项问题,有望迈出第一步。电广传媒(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推出了以股抵债方案,以解决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的占款问题。
电广传媒董事会昨日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报告书》显示,截至200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产业中心通过其下属或关联单位占用电广传媒资金共计500626095.75元(本金);资金占用费按三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38634215.05元。两项合计,最终确定以股抵债的债务总额为539260310.8元。 以股抵债的核心问题是定价问题。公告显示,电广传媒董事会在与控股股东协商以股抵债价格时,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的基准点,并综合参考了其他相关因素,最终协商确定的以股抵债价格为每股7.15元。该价格为含权价格,与抵债股份相关的所有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及其他利益已包含在抵债股份价格之中。股份核销时,将按财政部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帐务处理。根据该价格,确定抵债股份数量为75421022股。 公告称,在以股抵债方案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将到登记公司办理股份注销手续,注销产业中心持有的电广传媒75421022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同时,双方进行帐务处理,核销产业中心对电广传媒的欠款,以股抵债后的少量差额,双方即时以现金结清。 本次以股抵债实施完毕后,电广传媒的股本总额由335920000股减少到260498978股,产业中心持有的电广传媒国有法人股股份数量由169000000股减少到93578978股,产业中心所持剩余股份数量占电广传媒股份总数的35.92%,仍为电广传媒控股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电广传媒董事会在本次以股抵债方案设计和操作过程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进行了严格的保护。首先,经向控股股东努力争取,对其占用的资金按照三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远高于市场中上市公司一般按照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收取占用费的水平。其次,为充分征集流通股股东意见,安排实施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操作程序。第三,由于本次以股抵债属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相关决议进行表决时,产业中心将回避表决,且股东大会将逐项对一些与实施以股抵债有关的重大事项采用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更可贵的是,在解决历史问题的同时,电广传媒还通过制度创新采取了严厉措施,以从源头彻底杜绝资金被占现象。这些措施具体包括修改《公司章程》,从公司基本制度上防范违规资金占用情形的再发生;董事会制定了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从具体行为准则上杜绝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渠道;拟在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要求产业中心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不再从事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和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电广传媒同时提醒投资者,本次以股抵债最终完成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 上海证券报记者 王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