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欺诈上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7:4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董砚龙12日北京报道】 IPO过程隐瞒重大事项投资者欲起诉 上市不满半个月就遭到公开谴责,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事件在使投资者感到震惊的同时,其对市场信心的打击无疑也是巨大的。
其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可以说已是屡见不鲜,但在IPO(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就进行重大事项的隐瞒还不多见。深交所的公告表明,2002年7月25日,公司将1500万元资金给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委托理财;2003年4月24日,公司将1000万元资金给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1年的委托理财,且委托期届满时未收回资金。 6月17日是该公司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前一天,公司将上述两项委托理财权益转给扬州德龙化工有限公司,后者向公司出具了代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委托理财资金的承诺函。 如果加上公司及子公司在南方证券1054.03万元的国债投资,对于一家上市前总股本只有6170万股,总资产只有25312.59万元的中小型公司来说,共计达3500.03万元的投资及委托理财事项无疑不能称为一件小事,更何况在南方证券被行政接管和德隆危机发生后,这些资金有着无法收回的风险。这些如此重大的事项,在上市后近10天的时间里投资者却是一无所知! 对此的解释,公司称是由于财务部在具体操作时,受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误导,误以为自行投资国债与委托投资国债是同一性质。而对于2500万元的委托理财,在财务部的具体操作下,江苏琼花董事会竟然处于长期不知情的状态。那么,如果真是如此,以公司如此的财务以及管理水平又何以能够通过管理层的核准? 一直以来,企业能否过会的生杀大权可以说完全掌握在发审委手中。江苏琼花上会时期,由于发审委名单保密又可以投出弃权票,在这种几乎完全靠道德约束的情况下,要保证每一个委员做出公正的判断的难度可想而知。江苏琼花(琼花高科)过会日期2003年7月1日,主承销商为闽发证券,按照程序,在上市前主承销商应该对公司情况进行核实,以证明在过会后到上市期间上市公司的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然而这一切似乎都变成了象征。 有消息称,江苏琼花的部分投资者将准备起诉该公司。盘面显示,目前江苏琼花已经从首日最高21.85元跌落到今日的11.19元,高低落差达到了48.79%。有关人士称,由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大幅下跌具有较高的普遍性,如大族激光(资讯 行情 论坛)从最高点到今日的最低点,跌幅已经超过了50%,但是投资者对江苏琼花今日乃至未来不正常的损失不应该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