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润股份逾7亿关联占款账外运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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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消息鲁润股份(600157)今日公告称,2000年度至2003年度,鲁润股份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23份,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7份,共涉及金额7.16亿元,这些资金被直接划转至原大股东泰安鲁浩贸易公司,且未纳入鲁润股份相应的年度报告披露。 据查,泰安鲁浩贸易公司系鲁润股份原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鲁润股份2651万股,占鲁润股份总股份的15.55%。
公告称,7.16亿元资金到期均由泰安鲁浩贸易公司通过鲁润股份账户偿还,融资费用由其承担,没有逾期、欠息的现象发生。因上述事项系鲁润股份原个别领导私自安排所为,并未通过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等相关决策程序,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未付给公司任何费用,亦未通知有关部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中,除原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事先均不知晓,一直未发现有上述事实,致使上述资金未纳入鲁润股份统一的会计账务内核算。 2004年3月,泰安市财政局对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上述情况,泰安市财政局认为:鲁润股份银行借款核算不实、应付票据核算不实。于2004年3月16日对鲁润股份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和原总经理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泰安鲁浩贸易公司已于2004年3月末之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给鲁润股份。公司对泰安鲁浩贸易公司的还款,亦及时归还了到期的银行借款2.4亿元。其中:归还泰安鲁浩贸易公司占用的到期银行贷款1.16亿元,其余资金归还了公司正常银行贷款1.24亿元。对泰安鲁浩贸易公司归还的未到期的1.15亿元银行借款,也已全部纳入了公司财务会计账内核算。 公告称,上述事项对鲁润股份各年度的利润情况没有实质性影响。上海证券报 记者 袁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