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股东权益12年增287倍 超速秘笈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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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 10:49 证券市场周刊 | ||||||||||
从初始的50万元注册资本开始,海特高新的前身几经增资和到上市前净资产达到5000多万元。但是,快速增值过程中伴随多次“违规”和不可思议的资产评估增值 □ 陈生/文 海特高新的招股书披露,公司前身系集体企业,1992年11月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
然而就在海特高新资本快速增长的背后,却掩藏着一些“违规”的操作。海特高新的招股书对此坦言,这是“公司在演变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 首次增资不规范 1994年9月,海特高新的前身四川海特高新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特)决定“将截至94年9月经营积累形成的80万元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进行第一次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扩大到130万元。招股书对此称:“该次增资存在不规范,不规范主要是该次增资的验资报告不规范,从验资证明来看,公司增资是以企业积累增资,验资证明一方面描述为企业积累,另一方面却以公司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余额进行验资。” 从这段文字来看,似乎不规范的不是四川海特而是仅仅来自于“验资”。为此,招股书中披露保荐机构的看法是:“但从实质来看,验资报告不规范并不影响增资行为的真实性。”这就是说,四川海特当年的增资,所用的是银行存款,而不一定是企业的积累,因为无法判断这笔银行存款的来源是企业积累还是别的什么。 二次增资仍不规范 1997年7月,四川海特以资本公积进行第二次增资,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50万元。但在本次增资所用的320万元资本公积中,有315.92万元来自于1996年8月对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净值的评估增值。招股书对此称:“该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因此不规范。而纠正的做法是,在新成立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房屋建筑物价值中没有包含上述1996年8月评估增值调账的价值,……。”这就是说,以前的“增值”是虚增,现在已“没有包含”了,可以视为“被纠正”。 但根据招股书第62页披露,四川海特在成立后到1996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不过472.48万元,显然两个月以后对其中房屋的评估无论如何也无法让人相信能增值300多万元。果然,截至1996年年底,四川海特的固定资产净值急速增长到1175.43万元,这又使人疑惑是否招股书将其中的房屋评估增值也计算在内。如果是这样,为何又说现在四川海特所拥有的房屋价值中已经不包含这一块了呢? 评估增值贡献大 像这样的评估增值在海特高新的公司发展历史中多次出现。 1999年6月,“四川海特”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权分割,公司6位股东共分得745万元。但就是这745万元,经过了一个月后在设立新的公司时被评估至927万元,增值率为24.43%。1999年12月,改组为有限公司的海特再次对四川海特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分割内容包括“异地工作站、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银行存款、应收债权和子公司股权等”,并于同年12月进行了评估。是次分割后归公司6股东所有的资产账面值1573.08万元,评估值为2435.30万元,增值862.22万元,增值率54.74%。2000年7月,6股东又将其所持四川银燕等3公司的股权对四川海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该3公司股权合计账面价值1172.96万元,评估值1542.07万元,增值369.11万元,增值率31.47%。果然在招股书第62页中披露,四川海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1999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4334.80万元,到2000年12月31日已飙升至9789.56万元,升幅达125.84%,想来其中必有在1999年12月评估增值的那862.22万元,以及所投入的3公司股权增值369.11万元。 看来评估增值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增长贡献不小,连同前述的两次“违规”增资,海特高新在上市前从历次增资及评估中已获增值1809.25万元。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增值”早已通过“整体改制”全部进入公司的股本,占本次发行前5439.15万股总股本的1/3,相当于“10送5”的概念。 但愿海特高新上市后还能有这12年287倍的净资产增幅,但愿再来几次“评估”将公司股本再扩充一半。如此,股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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