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开谴责江苏琼花高管未能履行诚信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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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 10:4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陶然)记者从深交所获悉,该所日前发出公告,对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诚信守法、规范运作,始终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对中小企业板块的信心,关系到中小企业板块自身建设和成长。
据了解,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小企业板块首批上市企业之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没有如实披露有关委托理财事实,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公司董事长于在青、董事兼总经理敖吟梅未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