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业严重违规遭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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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 02:4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高管辞职、多宗诉讼在身的重庆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由于严重的违规受到了深交所的公开谴责。记者昨天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近来一直问题多多的重庆实业由于大量的违规事实,受到了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经过深交所的调查,重庆实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首先,重庆实业第一大股东北京中经四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皇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万浦
其次,2004年4月27日,重庆实业收购了德隆及其关联公司控制的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的股权及山东德农农资超市有限公司99.34%的股权,收购资金合计为26708万元,并将款项在协议签署三日内全部划给德隆控制的关联公司东方网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同日,重庆实业与德农种业、山东农超分别签订了《资金占用协议》,而实际上重庆实业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为名,直接将23471万元划到东方网络。德隆合计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3471万元资金。 第三,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重庆实业为德隆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合计34663万元,其中为德隆提供了2910万元的股权质押担保,为新疆屯河(资讯 行情 论坛)提供了4753万元的股权质押担保,为深圳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4000万元的贷款担保,为南京重实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为德恒证券提供8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作为当事方,重庆实业对以上三项重大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深交所认为,重庆实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重庆实业董事富庶、罗敏等人和前任董事周新长、赵戈飞等人未能勤勉尽责,特别是董秘徐明华对董事会做出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交易所规则的决议时未及时提出异议,未将有关董事会决议及时报送交易所备案,未能促使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属于严重违规,因此也被一并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