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披露有新规 上市公司半年报含金量将大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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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 14:55 北京现代商报 | ||||||||||
十大流通股东持股、违规担保总额、委托理财状况均要披露 商报讯 今年上市公司半年报含金量将大增。沪深证券交易所7月2日发出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显示:上市公司对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以及委托理财“全貌”等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事项,必须全方位披露。同时,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也将出现在半年报中。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在这次半年报中,这些侵犯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一览无遗。通知明确,在半年报全文的“重大事项”部分,增加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违规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在半年报摘要中,增加披露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等情况,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总额等详细内容。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半年报全文中披露所有委托理财信息,并在披露内容上增加披露每笔委托理财的执行情况以及受托方报酬的确定方式。同时,在半年报摘要中增加披露报告期内新发生的委托理财累计金额、委托理财余额、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等内容。 与上年相比,沪深证交所对今年半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作出了多处重大修订。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在2004年半年度结束后发现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虽为正值但与去年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但未在2004年第一季度季报或其后的公告中进行业绩警示,或业绩警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在2004年7月15日前进行公告。(记者 何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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