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信息披露违规深交所公开谴责炎黄物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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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9:04 扬子晚报 | |||||||||
深交所昨日公告称,鉴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炎黄物流,000805)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及公司董事陆兆祥、邵明、匡克江、方烨、原董事李少青予以公开谴责。 据悉,该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重大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2年11月至2004年1月期间,炎黄物流为关联企业托普集团下属6家企业提供
二是对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公司向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提供的6500万元担保、向上海托普软件园有限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担保、向上海托普资讯有限公司提供的8100万元担保、向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担保、公司自身借款1390万元均涉及诉讼,法院均已受理。上述诉讼事项共涉及金额21990万元,占公司200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4%。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是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2004年3月7日,公司向关联企业浙江托普咨询有限公司出借流动资金1800万元,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深交所称,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及金额巨大,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9、7.3.12、7.4.2、7.4.3条的规定,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陆兆祥、邵明、匡克江、方烨、原董事李少青未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2.2.2、4.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