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600116):再因万州公司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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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消息三峡水利(600116)公告称,2004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万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归还信用联社借款本金375万元并清偿2002年12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由江南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三峡水利从2002年起对江南公司按成本法核算,故该判决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暂无影响。
三峡水利控股子公司江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1月20日为万州公司在重庆市万州区龙宝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10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已于2003年11月19日到期,但万州公司至今尚欠信用联社贷款本金375万元及2002年12月20日后的利息。为此,万州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提交《民事诉状》,要求判令万州公司和江南公司偿还该行贷款本金375万元及贷款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上海证券报刘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