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走私涉案人员今在成都中级法院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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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8:13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涉嫌与赖昌星走私集团勾结,走私摩托车、机油并偷逃8亿余元税款的上市公司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控股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ST珠峰(资讯 行情 论坛)600338)法定代表人何冰等11名涉案人员将于今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来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据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期间,西藏珠峰以支付明显低于应缴税款的“包柜费”方式,勾结厦门走私犯罪集团主犯赖昌星
1999年至2001年4月,西藏珠峰还分别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的方式,采取虚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手段,欺瞒海关,经深圳平岗口岸,转关至成都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全套和成套散件54940台套,发动机整机及成套散件17720台套,机油910174.48升,偷逃应缴税款5.0717亿元人民币。 而“走私摩托车偷逃税款”和“虚开发票伪造材料”是今日公诉机关针对西藏珠峰的两项指控。据悉今日出庭接受审判的除何冰等西藏珠峰的高管外,还有一名涉案人为原成都海关业务一处货管科科长李东。由于此案背景比较特殊,本报记者的庭审现场采访请求未被批准,但本报将密切关注审判结果。(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