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000562):与国际实业的官司尚未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6: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消息 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000562)今日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撤销新疆高院今年2月作出的有关驳回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公司赔偿损失起诉的裁定,该案将由新疆高院进行审理。 资料显示,国际置地公司于2003年以合同违约纠纷为由向新疆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宏源证券赔偿损失56037551.1元。宏源证券当时辩称,根据法院对唐朝金等罪犯的
2004年2月10日,新疆高院裁定认为,国际置地公司不是合同当事人,其主张宏源证券北京路营业部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无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国际置地公司的起诉。国际置地公司对新疆高院有关裁定不服,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宏源证券于2004年5月3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新疆高院此前有关民事裁定,同时裁定该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民事裁定书认为,国际置地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原审法院驳回起诉不当,应予纠正。至于国际置地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应在实体审理中予以解决。 据悉,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国际实业(000159)的控股子公司。国际实业今日发布公告称,鉴于案件尚未审理完结,该次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将视判决结果再作进一步分析。上海证券报记者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