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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1)“浙江阳光”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 09: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通过继续实施2003年配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配股有效期延长一年,自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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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通过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四、通过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决定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五、通过转让公司所持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相关协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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