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啤陈年官司越打越赔 索赔金额五年暴涨了40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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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7:04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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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青岛啤酒(资讯 行情 论坛)万万没想到,一桩涉及3万余吨的大麦交易官司案,历时5年后赔偿额竟从一审的49万元翻至2400万元,涨了40余倍。昨天青岛啤酒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法院要求其返还青岛远洋祥和工贸有限公司(“祥和公司”)货款及折价支付麻袋款共计2400余万元的判决书。 据青岛啤酒办公室一人士介绍,1997年11月,青岛啤酒与祥和公司及其合作方新世纪国际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根据协议,祥和公司和新世纪公司向青岛啤酒提供大麦,然后由青啤将大麦加工成啤酒支付给上述两家公司。按照青啤的计算,截至1998年4月,公司合计收到大麦3万余吨,同时先后分别向新世纪公司发酒38万箱及向祥和公司发酒45万箱。 然后,令青啤没想到的是,祥和公司竟以“其未与新世纪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关系,拒绝为新世纪公司从青啤提酒38万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青啤支付大麦与啤酒的差价款3000余万元。 2000年7月,经法院判决,判定青啤与祥和公司及新世纪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实际为易货合同,认定在该易货贸易中祥和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并判令青啤公司返还祥和公司货款约49万元。对此,祥和方不服并提起上诉。 此后,该案从中院打到高院,从1999年打至现今,历时5年;赔偿额也从一审判决的49万元,翻至现在的2400余万元,官司越打越大。昨天,青啤方表示要提起上诉;但记者将此意见向祥和方转述时,该公司有关人士要记者等法院判决,不愿发表看法。(记者 叶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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