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川(600852)公布关于诉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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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9: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进出口银行诉中国华西企业公司(借款人)和公司(实际用款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如下: 一、判决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七日内一次性返还被告中国华西企业公司剩余的贷款本金并偿付相应利息(贷款本金余额据公司测算为人民币513万元,本金、利息均尚需与银行方
二、判决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七日内一次性给付中国华西企业公司拖欠银行的承诺费人民币15.2万元。 三、中国华西企业公司根据上述一、二项所确认的款项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一次性返还中国进出口银行。 四、案件受理费6.7万元,由中国华西企业公司和公司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