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阳光转债(600220、100220)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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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9: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以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
三、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