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鸿(600681)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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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5月9日,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诉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1、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支付该款项逾期利息(自2003年9月23日至
2、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届时不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可以与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协议,将质押物658套《传世藏书》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图书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图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图书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3、若上述第二项中658套图书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价款不足以清偿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就上述第一项判决对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债权,被告公司在不能清偿的款项数额中扣除价值之后的范围内对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被告公司承担了其全部保证责任,有权向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