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也生产水泥?专家提醒深企防商标被“克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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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8:35 晶报 | |||||||||
晶报讯由于购买的“创维”牌洗衣机质量出现问题,创维集团一度曾接到多宗消费者投诉,但创维集团其实从未生产过洗衣机;康佳集团在实施项目扩建时,竟发现有“康佳”牌水泥在市场上销售……针对名牌商品商标被屡屡“克隆”的现象,中华商标协会高级顾问、原国家商标局副局长董保霖5月22日在深圳“商标战略与企业发展”讲座上提醒深圳本地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商标的保护。
董保霖强调说,企业在发展中应坚持使用自己的主打商标,但在新产品开发或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时,一定不要用企业的主打商标。另外,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标有一定知名度时,应注意知名商标要尽可能地将商标法规定的所有商品类别都注册,避免别人的相似产品甚至同类产品冒用该商标或恶意抢注该知名商标的其他类产品。 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防范于未然,商标保护实行注册原则,只有注册的、独创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董保霖强调说,公司产品商标5年之内一定要进行注册,在保护期内要注意商标通告,是否有人侵犯了商标专有权、使用权。企业应对注册商标的每个阶段做详细记录,注意注册商标的时效性,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在10年之后延长期6个月内要进行重新注册,若不及时注册,商标有可能就变成别人的了。 (记者 赵军 实习生 许晓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