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73)“鑫新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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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 16: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聘任闫强为公司总经理。 二、通过转让公司所持江西博能鑫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7.7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23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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