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第一大股东更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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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辽特集团公司)更名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北特钢集团),本次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已于2004年5月18日在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批复,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其持有的北
东北特钢集团仍持有公司29441.4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