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三毛B股(600689、900922)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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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8: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5月14日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依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就原告上海杉和投资管理公司(下称:杉和公司)诉被告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案”判决书:“被告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营业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原告杉和公司人民币8807861.77元;赔偿自2001年11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8807861.77元为基数)”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定意见支付杉和公司赔偿款920万元。但在该款到帐的
杉和公司为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如杉和公司在该案中败诉,将会直接影响公司年度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