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桦林(600182)公布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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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 09: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悉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鉴于目前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取得商务部和黑龙江省国资办批准,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佳通轮胎)已提出后续重组方案,且佳通轮胎准备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等情况。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佳通轮胎由于本次受让后持有公司151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4.4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今后佳通轮胎若增持公司股票,必须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事先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佳通轮胎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若持有公司股票,视同佳通轮胎持有公司股票,对此佳通轮胎也必须按上述要求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