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600385)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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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09: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5月12日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案件一:判决日期为2004年4月19日,判决结果:公司偿还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下称:原告)贷款本金2500万元,利息1493600.54元;公司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199230元;原告对公司设定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二:判决日期为2004年4月20日,判决结果: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1680381.18元和实现债权费用225000元;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第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公司追偿。 案件受理费178420元、财产保全费165520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