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惩处沱江污染责任人 川化集团总裁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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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14:09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4月30日电 (记者 丛峰 刘海) 四川省委、省政府对震惊全国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木喜引咎辞职,5名企业负责人及环保部门干部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川省在30日召开的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向全省作了通报。 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是近年来中国发生的最大一起水污染事故。事故暴露出来的企业及监管部门对环境安全的淡漠与失职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谴责。此次处理决定,是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检察院、公安厅、国资委等部门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作出的。 调查结论认为,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是一起因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违规试生产、青白江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区环保局等部门对环保工作领导和监管不力酿成的特大责任事故。6个有关单位应对此次事故负责,它们分别是川化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公司、青白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青白江区环境监理所、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青白江区水务局、青白江区政府。5名责任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他们包括:川化股份公司总经理李俭、川化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吴贵鑫、川化股份公司环安处处长何立光、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宋世英、青白江区环保监测站站长张明。 此外,青白江区政府和区环境保护局有关领导以及川化股份公司等有关责任人,将等待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取证,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沱江污染损失的补偿问题,四川省政府仍在进一步的调研中。 今年2月至3月,位于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沱江附近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造成简阳市、资阳市、内江市、资中县等地近百万群众饮用水暂停供应,沱江鱼类大量死亡的严重后果。据初步核定,沱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人民币,生态环境恢复需5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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