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签订售、输电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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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08:2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长江电力(600900)今日公告称,根据有关通知等文件确定的关于2004年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原则,2004年4月28日,公司作为售电方,国家电网公司作为输电方,分别与购电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0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2004年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将分别消纳三峡水电站的年度发电量为82.3亿千瓦时和169.9亿千瓦时,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原则执行。合同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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