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上市 控股股东深宝安打了一支“强心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 07:54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最新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它属于深宝安(资讯 行情 论坛)(000009)控股子公司;随着公司的发行上市,其对深宝安的影响将在上市后显现出来。 数据显示,深宝安目前持有马应龙1680万股股票,占其此次发行前总股本3316.974万股的50.65%;深宝安控股子公司华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马应龙50万股股票,占其发行前总
历史资料显示,深宝安持有的马应龙1680万股股票属于发起人股。其中,在1996年马应龙实施每股10股配3股以每股1.15元的价格向股东配股时,深宝安以现金认购330万股。 据会计专家分析,深宝安虽然在马应龙上市后,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同样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即使发起人股不流通,但在马应龙上市后,由于公司可以获得超额的资本利得,一般会使公司的价值增值,即使作为非流通股估值,深宝安的股权投资估值可能会随之变化。 同时,主业的清晰,更加有利于投资者对深宝安的价值进行正确评估,减少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效率低下所带来的误判现象,从而使股份能够真正反映公司的价值。这是因为,马应龙上市后将独立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及其它信息,可以减少投资者对深宝安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生产能力等方面信息不完备的状况,有助于股票市场获得估价所需要的必要信息,增强投资分析师的关注,从而减少股票价值低估或误估现象。 另外,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业绩欠佳失去配股资格,或由于股本偏大的缘故,股性呆滞,从而丧失或降低了二级市场再融资的能力,对于上述情况下的上市公司,采取类似马应龙上市的方式,达到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目的,应是较为现实的选择。(记者 邸继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