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600678)国有股股权转让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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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9: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4月16日接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4年4月7日对公司部分国家股转让的有关问题做了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股转让方案,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3116万股中的6860万股转让给华伦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3266万股,其中,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双方于2003年10月1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条款执行,即转让价格为2.06元/股,转让的价款合计为14131.60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尚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