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光明(600239)国家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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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3月18日,本公司收到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传真的《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130号),《批复》同意开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开远市市乡企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05.888万股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一并转让给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该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03年5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上述国家股转让全部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7733.816万股,其中,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05.888万股,加上2003年5月16日开远市建筑安装经营公司、石屏县城郊供销合作社转让的1702.6168万股法人股,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108.504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796%,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述国家股转让尚未在中国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过户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