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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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 04:5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下称本公司)与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获得流动资金借款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04年3月25日起至2005年3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年息5.31%。该借款事项已获本公司二届六十一次董事会批准。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