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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跨国抢回“自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 06:38 深圳商报

  五粮液跨国抢回“自己”

  历时近14个月在韩打赢商标遭抢注官司

  【本报讯】近日,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在韩国最终赢得了“WULIANGYE”商标异议案的诉讼,这是五粮液集团首次在国外遭遇的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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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在韩遭“抢注”

  2003年2月14日,五粮液集团的商标代理机构四川超凡商标事务所的韩国合作方监测发现,一名韩国人将五粮液的汉语拼音“WULIANGYE”在韩国抢先申请,并于1月23日发布了公告。

  最后8天有效期内提出异议

  据四川超凡商标事务所国际代理部部长朱静介绍,在国外,品牌读音被抢注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被抢注。由于韩国商标法的异议程序,不同于我国有三个月的期限,一旦正式受理商标申请和发布公告,异议时间只有一个月。在仅有的8天时间里,五粮液集团必须准备好各种翻译好的异议材料,向韩国知识产权特许厅进行申辩。

  2月19日,五粮液集团委托四川超凡商标事务所向韩国方面递交了异议申请,并出具了五粮液作为国际知名商标和品牌使用在先的证据。随即双方展开了长达近14个月的“拉锯战”。

  最终被裁获胜

  “韩国的商标申请人不仅是恶意抢注,还完全复制了五粮液的汉语拼音作为申请商标。在韩国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经过三申三辩,我们才获得胜诉,”朱静说。

  2004年3月20日,韩国知识产权厅根据五粮液集团提供的观点和证据材料最终裁定,引证商标不仅在中国是驰名商标,而且在韩国也被认为是驰名商标。因此,申请商标———“WULIANGYE”应视作从非公平竞争方面申请注册该商标。

  “红星”、“酒鬼”等同时遭“抢注”

  申请注册“WULIANGYE”的韩国人,同时也申请了红星二锅头的“红星”、湖南酒鬼酒的“酒鬼”,三鞭酒的“三鞭”等品牌。因此,五粮液集团此番作为白酒行业首次取得跨国商标案胜诉的事实,同时也提醒了其他的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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