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75)“华光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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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09: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6日召开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一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二、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购买、受让信托产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270万元,受让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贷款资金信托,该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含200份),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为1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11月10日至2004年11月9日止;以现金方式出资460万元、485万元受让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阴市黄山湖别墅区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该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含200份),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为30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止;以现金方式出资151万元购买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宜兴市“兴业花园”拆迁安置房贷款项目资金信托。该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含200份),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为30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为一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 四、通过成立无锡华光锅炉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通过第二届董、监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