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600496):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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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09:3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磊) 长江股份(600496)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称,由于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55.545%的国有股权,从而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 根据收购报告书,精工钢构集团对公司所有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条件为:对公司国有法人股按照每股2.5645元的价格进行收购,对公司流通股按每股8.18元的价格进行收购,要约收购期间为2004年3月9日至2004年4月7日,以现金支付。长江股份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
董事会称,建议法人股股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接受要约,建议流通股股东不接受要约。 董事会称,精工钢构集团与精工集团已经承诺,精工钢构集团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后,公司将在保持现有业务稳步发展的情况下,加速发展钢结构业务,同时保持人员、财务上的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精工钢构集团将逐步用钢构产业充实公司主业发展,从而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本次收购顺利完成,公司将由原有的单一的农业装备生产企业跨入建筑钢结构行业。(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