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股份转让停复牌调整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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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09:58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乾弘)为方便投资者转让股份,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研究决定,自2004年3月22日起,代办股份转让停复牌规则作出调整:股份转让公司除披露董事会有关“股份置换决议公告”和“股份终止代办转让公告”须暂停股份转让外,披露其他临时报告,股份都不作暂停转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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